2016年铜川市新区锦绣园小学、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2016年铜川市新区锦绣园小学、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专业教师招聘公告已公布,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铜川市新区锦绣园小学、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专业教师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铜川市新区锦绣园小学、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办法,经研究,为铜川市新区锦绣园小学、新区第一幼儿园、新区第二幼儿园公开招(选)聘专业教师,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选)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选)聘专业教师25名,其中: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招聘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10名、新区锦绣园小学招聘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3名;新区锦绣园小学选聘在岗在编教师12名(宜君县、印台区、王益区、耀州区每个区县各3名),具体招(选)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铜川市新区锦绣园小学、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公开招(选)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选)聘对象
招聘小学教师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招聘幼儿园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选聘小学教师为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铜川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0日至1998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并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
(3)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公开选聘专业教师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
(2)铜川市在编在岗中小学正式教师;
(3)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10日至1998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并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
(4)具有中小学二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历;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截止2016年8月10日尚未解除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4、按照中省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6、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的;已参加2016年铜川市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期已满的;参加2016年特岗教师招考已被录取的。
四、招(选)聘方法步骤
按照发布招(选)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选)聘人员、公示、发文确认、签发招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社保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选)聘公告
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铜川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选)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时进行的方式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16年8月16日(星期二)—8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
铜川市教育局(铜川市新区斯明街7号)人事科305室。
咨询电话:0919-3192399 0919-3192396
3、所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携带《2016年铜川市新区锦绣园小学、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公开招(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为130(宽)*165(高),大小50kb以内)两张(须与报名表一致)。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应持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各提供1份),同时还需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参加公开选聘的教师持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各提供1份)、同时提供本人工作学校和人事主管区县教育局同意的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服务期满,并提供服务期满证明材料。
4、岗位选择: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一个岗位。
5、开考比例: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公开选聘岗位选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人员不再安排改报。
(三)笔试
1、笔试对象:持有本次公开招聘准考证的考生。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21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笔试准考证8月20日(星期六)在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领取。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相关知识,四门合并为一科,满分100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注意事项:
①开考前1小时,请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得使用其他证件、证明代替身份证)、考试用品提前验证准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开考半小时停止验证准入,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
②笔试实行音像全程监控,实行全时段无线信号屏蔽和监测,考生不得将《准考证》上注明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如有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③笔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不允许将试题本、答题卡、稿纸等带离考场。
④考试结束后,清点、查验试题试卷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6、加分:
①加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8月22日—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由铜川市教育局人事科(铜川市新区斯明街7号305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③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材料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④加分认定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
7、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结果和笔试成绩(含加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于2016年8月25日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课堂讲微型课的办法进行,总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准备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面试讲课课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报考岗位面试公告公布的学科教材(小学均使用六年级下册,学前教育使用幼儿园大班本学期教材),考生讲课题目由考生本人临场抽签确定。
(五)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面试成绩/2)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以及体检安排。
体检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将考察结果报市人社局,由人社局负责对确定的拟招聘对象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聘用
参加公开招(选)聘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铜川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市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签订三年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除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招(选)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考试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在考试试题的命制、提取、保管、交接、阅卷、登分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整个过程要接受纪检人员的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选)聘工作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提示:
本次公开招(选)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组织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 0919-3192399 0919-3192396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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