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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渭南市镇(街道)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公告

发布:2016-08-19    来源: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渭南市镇(街道)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为 8月19日上午8:00至8月20日下午6:00,考试主要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近两年来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市情等相关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陕西事业单位考试用书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渭南市镇(街道)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渭南市镇(街道)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公告
  为了进一步改善镇(街道)工作人员结构,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渭组发〔2015〕11号),决定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175名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定向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3.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工作业绩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7.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及以上等次;
  8.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3.在村(社区)任职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而负有主要责任的;
  4.个人年龄、学历、党籍、考核等重要信息造假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渭南党建网(http:// www.wndj.org.cn)、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www.snwn.lss.gov.cn)统一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岗位表》,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咨询的,请直接拨打该表所示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即可下载《渭南市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也可到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报名申请表》。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为 8月19日上午8:00至8月20日下午6:00,地点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地址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提交《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须打印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表》时,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应聘人员《报名申请表》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缴纳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50元。
  (三)量化考核。对通过报名审查的人员,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实施细则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参照去年做法,以服务年限和工作实绩为主要指标,根据当地实际提出,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审核后实施。量化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违反《陕西省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和渭南市大学生村官管理相关规定的,可直接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根据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开考比例原则为1:2。
  (五)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发放,领取时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由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地点:2016年8月下旬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分值: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主要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近两年来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市情等相关知识。
  (七)计算综合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综合成绩=量化考核成绩×60%+笔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同时入体检。体检参照中央有关部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我省《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实施。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缺额,在该岗位参加了笔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招聘比例低于1:2的岗位,拟录用人员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全体考生综合成绩的平均值。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渭南党建网、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同时公布量化考核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
  (八)体检
  体检由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渭南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查证属实,并经市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公示取消聘用后形成的岗位缺额,在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聘用文件,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各县(市、区)分配新聘用人员到镇(街道)工作。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工作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要求
  为了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定向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健全定向招聘黑名单制度,对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定向招聘。
  招聘过程中有关未尽事宜,由渭南市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解释。
  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二、本次公共科目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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